11月16日央视三套在晚间黄金时段播出《欢乐中国行—魅力欧派》,在此前夕“欧派”各地分支机构也纷纷借机对这场活动展开宣传,利用这一时机开展促销活动。此时有线上的造势和线下的跟进,本该是很难得的一次企业宣传契机,也本该取得品牌形象的高度提升和推广,以及营销快速跟进的多重功效。但实际上不论“欧派”此次的产品销售业绩如何,其表现在品牌推广方面的作用,就因宣传的方向性错误而大打折扣。
在上述“欧派”与央视举办活动期间,该企业在各地媒体展开了规模不小的宣传,有新闻报道,有广告软文刊发〈当然还有其它形式的广告〉,无论在新闻报道还是在软文广告中,都有“欧派试水娱乐营销”、“在娱乐营销中蝶变”等关键词,表明“欧派”与央视的合作是一场“娱乐性”的“营销”活动或是“营销性”的“娱乐活动”。总之,与“营销”二字是紧密联系着的。
“有爱有家有欧派”的广告语的确很好,“欧派”企业在市场一贯也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和良好口碑,以“有家有爱”这种精神去推广企业品牌形象,体现出“欧派”是一家源自于爱而存在的企业,一种对生活、对社会、对民族的爱心与温情,那是一家堪称伟大的企业。消费者在夫妻恩爱时才会去买橱柜什么的,“欧派”广告语有着“美满幸福”的寓意,让消费者感到亲切,“欧派”企业也很容易得到消费者的认同。而此次“欧派”对《欢乐中国行—魅力欧派》所展开的宣传却严重偏离主题,把告知公众的重点选择在“我在做娱乐营销”上,这种说法对同行会有所启发,对消费者来说是不感兴趣的。从好的一面去说,消费者顶多认为“欧派的确很有实力,这样的活动肯定得花不少钱。”而很难从“欧派”的自身宣传中,对“欧派”行为产生某种感动。
事实上,在企业的品牌推广或营销活动中,把握宣传的高度是及其重要的一环,许多企业就在这方面犯了错误,使宣传变成企业在自言自语,试图展示企业如何如何的强大,结果大众对企业的印象却无法深刻铭记。所谓的高度,笔者理解为“体现企业在为民族、为社会尽其所能,以及在关注消费者利益而进行的企业行为的表现。”如“王老吉”的巨额捐赠行为,就是很好的例子,“王老吉”让国人感动了,产品销售的回报是必然的结果,“王老吉”不去就此作任何宣传,这种无声胜有声是一种高度。如果“王老吉”也来个我是试水“灾难营销”的宣传,那结果将会如何?相比之下,许多企业捐款的数额远没有投入宣传自己捐款的广告费花得多,但消费者不为所动,其广告效果又能如何呢?企业参与公益活动的方式很多,救灾能感动国人,娱乐也同样可以感动国人,关键在于企业所做的活动本身有无服务社会大众的意义所在,以及企业的宣传导向是否说到大众利益的心里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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